涉外仲裁授权委托书

发布日期:2020-02-04 04:16:57  所属分类涉外仲裁攻略
导读:涉外仲裁授权委托书

  涉外仲裁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涉外仲裁委员会: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

  特此授权 方一坤律师 代理本人/本公司处理与 之间因 (合同/交易/船舶碰撞)引起的争议案件。

  该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提出答辩、反请求),选定仲裁员,承认、变更、放弃仲裁请求,出庭陈述、辩论,与对方和解,收取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如果是个人,请列明身份证件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代理人姓名:方一坤 职务:律师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通讯地址:南京市汉中门虎踞南路2-18号兴宇大厦12号3楼

  邮政编码:210012 电话号码:13405882966 传真号码:86 25 81980998

  特此授权。

  委托人署名

  (签名、印章)

  年 月 日

    播放
    隐藏
  • 国外换了提货单后拒绝收货,从而占用船公司的集装箱产生滞箱费谁承担?
  • 如果双方确定了抵港时间,来自疫区的船舶被限制是否可援用不可抗力?
  • 冠状病毒造成国内多地港口无法正常疏港,到港货物无法提货,已经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如何处理?
  • 疫情导致的港口装卸效率低下,滞期费谁承担?
  • 因疫情下贸易量减少导致无人订舱,可以迟延支付造船款?
  •   合同不能由单一当事人终止并免除赔偿责任,但进口方应注意合同所选择的贸易条件(例如,当事人选择国际贸易协定中由卖家承担交货义务的贸易术语),即出卖人必须在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在进口国不能交付货物则是属于卖方违约。但在英国法背景下,这些情况通常不会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当事人仅凭这些情况主张免责或者解除、终止合同,可能难以得到认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疫情期间或之后发生的生产成本上升通常属于卖方应当承担的正常风险,通常不认为构成合同履行障碍,卖方以此主张免除合同责任,难度较大。  如前所述,合同受阻理论在适用上比不可抗力理论更加严格,只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时才构成合同受阻。...[更多]
    因为不一样被告方对疫情以及危害的预测分析不一样,合同履行的详细情况也不一样,疫情持续转变,慢慢出現对被告方合同履行的危害,因而疫情与完全免责是需要进行法律评价的...[更多]
    依照港口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港口经营者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从事港口客运服务的人员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运安全。有关地区的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敦促水路运输主管部门对船舶附属于港口作出合理安排,对于已经签署港口经营合同的船舶,未经特别协议,港口经营者不得限制船舶入港。但是,对于船上人员,应当按照运输部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进行限制。...[更多]
    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处理.目前通说观点认为,应政府要求迟延复工的可构成不可抗力,但要综合认定员工被隔离的原因、员工在造船任务中承担的任务、企业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再招募的难易度等,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只有一部分员工被隔离或在治疗中,主张造船的进度不能正常进行,构成不可抗力是很困难的,相关规定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 》...[更多]
    根据国际通用航次租船条款,因船舶驶入疫区产生的进口商检,包括因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开支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船舶及其船员进行检查、清洁、熏蒸和/或检疫,应由承租人承担,任何损失的时间应计为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除非航次租船合同另有约定外。...[更多]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