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费用

发布日期:2020-02-03 14:54:51  所属分类涉外仲裁攻略
导读:  涉外仲裁费用表(一)   (本费用表适用于本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和第2项所规定的仲裁案件)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费用(人民币) 1,000,000元以下

  涉外仲裁费用表(一)
  (本费用表适用于本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和第2项所规定的仲裁案件)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费用(人民币)
1,000,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的4%,最低不少于10,000元
1,000,000元至2,000,000元 40,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3.5%
2,000,001元至5,000,000元 75,000元+争议金额2,000,000元以上部分的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50,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5%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225,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 625,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10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 875,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8%
500,000,001元至1,000,000,000 2,795,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7%
1,000,000,001元至2,000,000,000 5,145,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6%
2,000,000,001元以上 9,745,000元+争议金额2,00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45%,最高不超过15,000,000元
  申请仲裁时,每案另收立案费人民币10,000元,其中包括仲裁申请的审查、立案、输入及使用计算机程序和归档等费用。
  仲裁费用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申请仲裁时未确定争议金额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费用的数额。
  收取的仲裁费用为外币时,按本仲裁费用表的规定收取与人民币等值的外币。
  仲裁委员会除按照本仲裁费用表收取仲裁费外,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
  涉外仲裁费用表(二)
  本费用表适用于本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所规定的仲裁案件
  一、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 1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50,001元至100,000元 2,550元+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
100,001元至200,000元 4,550元+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
200,001元至500,000元 7,550元+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
500,001元至1,000,000元 13,550元+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1,000,001元以上 18,55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二、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200,000万元以下 最低不少于6,000元
200,001元至500,000万元 6,000元+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500,001元至1,000,000元 12,000元+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5%
100万元至200万元 19,500元+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5%
2,000,001元至5,000,000元 24,500元+争议金额2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5%
5,000,001元至10,000,000万元 38,000元+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 58,000元+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20,000,001元至40,000,000元 88,000元+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4,000,001元至100,000,000元 128,000元+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5%
10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 218,000元+争议金额10,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3%
50,000,001元以上 738,500元+争议金额50,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2%
  仲裁费用表中的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未确定的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争议所涉及权益的具体情况确定预先收取的仲裁费用数额。
  仲裁委员会除按照本仲裁费用表收取仲裁费外,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
  涉外仲裁费用表(三)
  本费用表适用于本仲裁规则第六章规定的由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管理的仲裁案件。
  一、案件受理费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时,应同时支付案件受理费港币8000元整,用于对仲裁申请的审查、立案、使用计算机程序、归档及人工费用。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机构管理费
  1、机构管理费用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500,000元以下 16,000元
500,001 元至 1,000,000元 16,000元+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0.78%
1,000,001元至 5,000,000元 19,90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65%
5,000,001元 至 10,000,000元 45,900元+争议金额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38%
10,000,001元 至 20,000,000元 64,900元+争议金额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22%
20,000,001元 至 40,000,000元 86,900元+争议金额2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15%
40,000,001元 至 80,000,000元 116,900元+争议金额4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8%
80,000,001元 至 200,000,000元 148,900元+争议金额8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52%
200,000,001元 至 400,000,000元 211,300元+争议金额20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04%
400,000,001元以上 291,300元
  2、机构管理费包含案件秘书的工作报酬以及使用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中心开庭室的费用。
  3、在确定争议金额时,仲裁请求和仲裁反请求的金额合并计算。争议金额不能确定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机构管理费。
  4、除按照机构管理费用表收取机构管理费外,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翻译和笔录费用以及在非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中心开庭室进行开庭所产生的场地费用。
  5、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机构管理费为非港币时,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按照机构管理费用费表的规定收取与港币等值的外币。
  金融争议仲裁费用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费用(人民币)
1,000,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的1%,最低不少于5,000元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0,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8%
5,000,001元至50,000,000元 42,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6%
50,000,001元以上  312,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5% 
  申请仲裁时,每案另收立案费人民币10,000元,其中包括审查、立案、输入及使用计算机程序和归档等费用。
  申请仲裁时未确定争议金额或情况特殊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仲裁委员会分会秘书处决定仲裁费用的数额。
  收取的仲裁费用为外币时,按本仲裁费用表的规定收取与人民币等值的外币。
  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除按照仲裁费用表收取仲裁费外,可以按照《涉外仲裁规则》的规定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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