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是走私罪律师辩护要点

发布日期:2020-02-03 17:20:01  所属分类走私案件律师
导读:对于辩护律师而言计核税款是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要求很强的认定过程,在走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中,准确认定应缴税额,具有极强的证据证明效力,因此选择好具有关税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尤为关键,也是最大限度保护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有效途径。

  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影响定罪量刑,辩护律师在介入此类案件时,核定关税问题,降低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是重要的辩护要点之一。

  典型逃税方式即水货走私,其关键违纪行为是将一般贸易特性的应纳税额货品根据本人物件(行理)的方法免税政策或逃避海关监管的方法走私进出境,进而超过偷漏税额的不法目的。你好友做为海外买家是不是要负法律依据,则视他与该关键个人行为近远而定。一般而言,假如他不参加管理决策、执行所述逃避海关监管的个人行为;而只是是我国关海外一般的交易关联,如上述英国卖去澳門,那麼则不可以随便说他涉及到了违法犯罪。一般其个人行为特性,要根据全案直接证据如手机微信、电邮、短消息、支付宝支付纪录等产生于交易方式中的客观性直接证据来综合性分析。

  如前文所述,偷逃税款走私的行为达到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起刑点,将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走私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起刑点,个人犯罪为偷逃应缴税额十万元,单位犯罪为偷逃应缴税额二十万元。走私普通货物罪没有类似逃税罪初次违法免罪等规定,一经发现有走私的主观故意并达到起刑点,海关缉私部门即可刑事立案。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条款中的核心内容偷逃应纳税款如何计算的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并谈到了影响走私犯罪计税的因素及影响计税价格判断的相关单据审查等核心问题。曾有人提出,法律规定由海关内设部门进行核定,海关缉私局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但这不是目前我们能够考虑的问题,作为辩护律师应在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利范围内为当事人求得利益最大化。

  因此对于辩护律师而言计核税款是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要求很强的认定过程,在走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中,准确认定应缴税额,具有极强的证据证明效力,因此选择好具有关税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尤为关键,也是最大限度保护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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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应缴税额以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多次走私的,以每次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逐票计算;走私行为实施时间不能确定的,以案发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   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是指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更多]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更多]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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