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浅谈港口码头事故

发布日期:2020-02-01 19:23:49  所属分类海事律师
导读:港口工作人员在运输机械、车辆和重型货物上长时间工作。幸运的是,现在已经有了诸如《公海死亡法》和《海员和沿海工人补偿法》等法律法规来帮助保护海事工作者和长期从业人员的权利,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合适的工作环境。

  港口和码头是国家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中心,繁忙的承运人,装载机,收货处,造船厂。它们是许多燃料国家装运装运点。那里挤满了人、车辆和重型设备。有时他们也充满了危险。就在今年1月14日,普吉岛附近海域刚刚发生过一起快艇爆炸事故,船上有26名中国游客和5名泰国籍船员,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如果你或你的家人因港口和码头事故受伤,请联系港口和码头事故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评估。港口工人在运输机械、车辆和重型货物上长时间工作。很多天,他们在恶劣的天气下工作。事故可以在船舶港口的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发生。港口事故几乎可以用任何理由来想象,从电击到意外溺水。幸运的是,现在《公海死亡法》、《海员和沿海劳动者补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权保护海事劳动者和长期员工,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能够在中间工作。

  你有权要求赔偿

  港口工人受到中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根据这项法律,在海港或干船坞受伤的海事工人可以赔偿医疗费用。如果你在码头或码头事故中受伤,该法案将帮助你获得比传统工人索赔更多的赔偿。比较常见的码头和码头事故有以下几种:起重机事故、钻机事故、触电、维修不善造成的结构损坏、叉车事故、火灾和爆炸、接触有害物质或泄漏

  石油平台事故

  这些事故大多是事故,但也有由于雇主和同事的疏忽造成的。无论你的伤害是由于疏忽造成的,你都有权要求赔偿。

  中国联邦法律类似于工人赔偿要求,因为您将根据平均每周工资获得福利。然而,中国联邦法律比传统工人的比例(60%)更高的百分比(66 2/3%)。此外,中国联邦法律允许受伤的海事工人获得永久性部分残疾,正常工作人员的声称没有。为了符合中国联邦法律索赔的资格,您必须通过两项测试来确定您的工作和在哪里执行。基本上,这些测试旨在确保您的工作描述将您定义为长岸人或港口工作者。在下面的工人被排除在中国联邦法律:建造长度不超过65英尺的游轮的造船商,在码头工作,不在码头进行施工的人员,休闲车辆力学,渔农和其他水产养殖员工

  海员船长和船员(这些雇员受《琼斯法案》保护

  如符合中国联邦法律资格,必须直接受到赔偿或提出索赔。例如,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或支付不够,你可以提起诉讼。此外,如果你的伤害是由于某人的疏忽造成的,你可以提出人身伤害索赔并获得额外的损害赔偿。然而,你将被期望证明疏忽。无论你决定做什么,你都应该联系港口和码头伤害律师,帮助你立案并在法庭上代表你。受伤的律师在海港码头向客户寻求最大赔偿。

  港口和码头事故律师

  港口码头损害律师事务所对人身伤害事故有丰富经验。具体来说,我们与在海上或港口受伤的海事员工一起工作。我们理解你的故事,所以我们可以为你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案例。有这几年的经验,我明白保险公司是想反对你减少付款的。我们积极争取你应得的赔偿。今天和我们联系,看我们能帮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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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权
  • 立案审查要点
  • 海事强制令申请指南
  • 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指南
  • 诉前扣押船舶
  •   一、提起海事海商诉讼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管理、支配。   (二)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1、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1)被告是公民的,要明确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具体信息;(2)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明确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2、起诉的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被告。   (三)起诉要有具体的诉讼...[更多]
      (一-)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1、当事人主体一般为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派租人。   2、管辖:由碰撞发生地、碰确婚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起诉所需材料(其余材料与股海4案件要求相同) :1)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碰掩船舶信息、碰撞事故及后果、碰撞事故所致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及计算依据的陈述等信息。   2)相关证据材料。原告应提供证明如海事声明、海事事故报皆等可以反映碰撞事故的证据材料及保险公估报告等可以反映损害结果的证据材料,还成提交船舶所有权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等船舶信息证明材料。   (二)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1、海水法院受理船员劳动(劳务)合同的范围:与船员...[更多]
      (一)海事强制令的申请条件:   1、请求人有具体的海事请求;   2、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   3、情况紧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者使损害扩大。   4、请求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二)申请海事强制令所需材料:   1、海事强制令申请书及证据   强制令申请书为一式两份(正本) ,注明申请人名称、被申请人名称、请求事项、标的物所在的地点、场所、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由申请人签字盖章。所附证据显示的有关船舶名称、货物标记、单证编号等内容应与申请书记载的内容一致。   2、担保函   现金或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保函。   3、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更多]
      (一)扣押船舶的申请条件:   1、限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22种海事请求,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其他法律文书的除外。   2、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担保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3、船舶的确切信息。   4、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二)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   诉前申请扣船的,海事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准许扣船裁定书的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三)申请扣船所需材料:   1、扣船申请书及证据   申请书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被申请人名称、扣押船舶的名称、撒泊地点、靠泊时间、申请扣朗的事实和理由...[更多]
      海事案件实行“三级两审终审制”,三级即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事合同纠纷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等。   一、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自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至江苏省与上海市交界处的延伸海域,自江苏省与安徽省交界处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以及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与通海可航水域的案件。   三、南京海事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受理下列第一审案件: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更多]

    法律咨询

    • 冠状病毒造成国内多地港口无法正常疏港,到港货物无法提货,已经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说明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不可抗力发生后所造成的影响有充分的预见和判断,或者说合同的履行并不会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故,在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不得以本次疫情为由免责。
       

    • 港口经营者因疫情未能及时装卸是否可援用不可抗力?

      有合同根据彼此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不可抗力规定处理。即便有合同,也务必融合彼此的履约情况及其疫情与违约的原因力程度来判断。没有合同在我国一般瘟疫属于不可抗力,政府部门的指令和对策都是不可抗力的。但要是没有别的缘故造成无法依照计划开展装卸搬运任务,将不能免去义务,但理应强调,理应立即通告另一方避免扩大损失,并保存有关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