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博弈之游击战术!

发布日期:2020-02-01 06:57:59  所属分类涉外仲裁律师
导读:伯恩先生向与采用游击战术的政党打交道的律师和仲裁员提供了以下建议。其次,仲裁员应设法化解任何冲突并营造合议气氛,因为这可能有助于劝阻当事方和律师采用游击战术。仲裁庭不应仅根据索赔人的要求作出默认裁决;
仲裁的灵活性和非正式性导致增加了使用游击手段破坏仲裁程序的方式。博恩先生对此轻描淡写,指出游击战术仅在少数情况下使用。此外,一个经验丰富的法庭将能够将游击战术转向雇用他们的律师。
 
伯恩先生还解决了担心仲裁员给予当事人过多的余地(例如,允许他们过时地提交意见书,或在后期进行修改)的担心,因为担心仲裁裁决会被搁置以作拒绝之用。各方的陈述权。尽管对此事有一定道理,但伯恩先生指出,仲裁庭不会经常拒绝或仅部分拒绝此类请求。仲裁员还铭记当事各方希望有效,迅速解决争端的愿望。他们不想因为害怕正当程序和自然正义挑战而声名狼藉。越来越多地对仲裁员进行解决纠纷的评估。另外,一个人的自由战士就是另一个人的游击队。可能有必要采用另一方可能认为的游击战术(例如,当有新出现的证据时)。因此,决定加入申请并不一定意味着仲裁员正在介入。

 


 
伯恩先生向与采用游击战术的政党打交道的律师和仲裁员提供了以下建议。首先,最好是律师简单地忽略甚至不采取这样的策略(如果可能的话),以免被那些分散了主要实质性争议的程序问题所困扰。其次,仲裁员应设法化解任何冲突并营造合议气氛,因为这可能有助于劝阻当事方和律师采用游击战术。
 
伯恩先生表示,不参与通常是一个坏主意,因为它会使当事方面临违约赔偿和全部损害赔偿的风险。如果不参与的动机与管辖权原因有关,那么更好的选择是参与并维持管辖权异议。
 
从索赔人和法庭的角度来看,最好是尽一切努力争取被告的参与。对于索赔人而言,确保他们随后能够证明已将程序各个阶段的通知发给了答辩人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使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和执行。另一方面,法庭有义务使当事方有机会陈述其案件。除非法庭确信被告已发出通知,否则义务就不会履行。仲裁庭还应对原告提出证据。仲裁庭不应仅根据索赔人的要求作出默认裁决;相反,它必须审查索赔人提出的案件,并据此作出违约裁决。
 
 
仲裁员的挑战

 


 
伯恩先生建议被质疑的仲裁员保持客观并保持冷静,尽管他承认此类挑战可能是非常个人的,因为指控称仲裁员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基本道德品质,因此侵犯了他或他的观点。她的任务。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仲裁员意识到他或她是个人订婚,他或她应辞职。
 
伯恩先生对未能成功挑战仲裁员的当事方的建议是,应对桥下的水之类的挑战,并专注于争端的实质。仲裁员对失败的挑战的通常反应也是忘记挑战,特别是如果挑战是在诉讼的早期阶段提出的。无论如何,即使仲裁员继续怀恨在心,也几乎无能为力。
 
道德规范
 
伯恩先生将国际仲裁中的道德世界比作青少年的卧室。在仲裁中,可能会有相互竞争的规则:律师可能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资格,仲裁可以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进行,并且可以根据仲裁机构的规则进行仲裁。默认情况下,每个人的家庭道德规则都将适用。因此,在同一程序中,不同的律师可能会受到不同的道德规则的约束。这可能导致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因为在证人准备和披露等领域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
 
那么该如何解决呢?崔女士提出首席大法官Sundaresh Menon提出的行为守则提案,以指导国际仲裁员和律师。但是伯恩先生指出,这种监管框架的困难在于,所发布的任何指导方针都将落在适用于双方的国家道德标准之上。因此,目前尚不清楚另一套指南是否会清理少年的卧室,或者是否只会给少年增加噪音。相反,博恩先生认为,更好的方法是让律师协会和律师监管机构就国际仲裁中的道德问题达成某种形式的共同协议。律师协会具有监管影响,可以修改其规则以包括专门的仲裁规则。
 
尽管乍看起来很难做到这一点,但如果记住一个重点是国际仲裁中的道德观,而至少要作为第一步,只有领先的司法管辖区参与进来,可能并非如此。并且虽然可能无法实现一致性,但至少可以实现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伯恩先生认为,这将是值得进行政治努力的建议,并表示希望新加坡能够带头。
会议就此结束。会议期间分享的实用技巧和见解是无价的,并且与游击队和自由战士应与时俱进的仲裁法律领域息息相关。实际上,新加坡法院于2018年4月首次考虑了游击战术,当时新加坡高等法院中国机器新能源公司诉Jaguar Energy危地马拉有限责任公司和另一家 [2018] SGHC 101审议了是否应撤销裁决基于被告人采取了游击手段,从而违反了善意仲裁的默示义务。有待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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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仲裁费用表(一)  (本费用表适用于本仲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和第2项所规定的仲裁案件)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费用(人民币) 1,000,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的4%,最低不少于10,000元 1,000,000元至2,000,000元 40,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3.5% 2,000,001元至5,000,000元 75,000元+争议金额2,000,000元以上部分的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50,000元+争议金额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5%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225,000元+争议金额10,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 625,000元+争议金额50,000,0...[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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